致各潜在投标人:
G4京港澳高速耒阳大市至宜章(湘粤界)段扩容工程捆绑零陵至道县高速公路、桂阳至新田高速公路项目包社会资本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,该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的修改,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效力。投标人应与原招标文件共同阅读,如有不一致之处,以本补遗书为准。
1.关于联合体牵头人的要求
招标文件中“联合体牵头人在每个子项目中出资比例不得少于社会资本出资额的50%”修改为:“联合体牵头人在每个子项目中出资比例不得少于社会资本出资额的45%”。
2.关于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评分标准
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关于“金融机构授信额度”的评分标准中“提供金融机构出具授信额度证明,以合同为准”修改为:“提供金融合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”。
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。
招 标 人:湖 南 省 交 通 运 输 厅
招标执行机构: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
招标代理机构: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2021年11月16日